循吏列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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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[约公元前630年]李离过杀自刑政治活动📍 晋👤 李离 · 晋文公
- [约公元前601年]孙叔敖为楚相施教政治改革📍 楚👤 孙叔敖 · 楚庄王
- [约公元前601年]孙叔敖复币救市经济活动📍 楚👤 孙叔敖 · 庄王
- [约公元前601年]孙叔敖教高车政治改革📍 楚👤 孙叔敖
- (公元前543年)子产为郑相治郑政治改革📍 郑👤 子产 · 昭君
- (公元前522年)子产治郑二十六年死政治改革📍 郑👤 子产
- [约公元前500年]石奢纵父伏法政治活动📍 楚👤 石奢 · 楚昭王
- [约公元前400年]公仪休奉法为鲁相政治改革📍 鲁👤 公仪休
- [约公元前400年]公仪休不受鱼政治改革📍 鲁👤 公仪休
- [约公元前400年]公仪休拔葵去妇政治改革📍 鲁👤 公仪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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循吏總論
太史公曰:法令所以導民也,刑罰所以禁奸也。文武不備,良民懼然身修者,官未曾亂也。奉職循理,亦可以為治,何必威嚴哉?
孫叔敖治楚
孫叔敖者,楚之處士也。虞丘相進之於楚莊王,以自代也。時長為楚相,施教導民,上下和合,世俗盛美,政緩禁止,吏無奸邪,盜賊不起。秋冬則勸民山採,春夏以水,各得其所便,民皆樂其生。
楚莊王以為幣輕,更以小為大,百姓不便,皆去其業。市令言之相曰:“市亂,民莫安其處,次行不定。”
相曰:“如此幾何頃乎?”
市令曰:“時長頃。”
相曰:“罷,吾今令之復矣。”
後時長,朝,相言之王曰:“前日更幣,以為輕。今市令來言曰“市亂,民莫安其處,次行之不定”。臣請遂令復如故。“王許之,下令時長而市復如故。
楚民俗好庳車,王以為庳車不便〖+馬〗,欲下令使高之。相曰:“令數下,民不知所從,不可。王必欲高車,臣請教閭里使高其困。乘車者皆君子,君子不能數下車。”
王許之。居時長,民悉自高其車。
此不教而民從其化,近者視而效之,遠者四面望而法之。故三得相而不喜,知其材自得之也;三去相而不悔,知非己之罪也。
子產治鄭
子產者,鄭之列大夫也。鄭昭君之時,以所愛徐摯為相,國亂,上下不親,父子不和。大宮子期言之君,以子產為相。為相時長,豎子不戲狎,斑白不提挈,僮子不犁畔。時長,市不豫賈。時長,門不夜關,道不拾遺。時長,田器不歸。時長,士無尺籍,喪期不令而治。治鄭時長而死,丁壯號哭,老人兒啼,曰:“子產去我死乎!民將安歸?”
公儀休奉法
公儀休者,魯博士也。以高弟為魯相。奉法循理,無所變更,百官自正。使食祿者不得與下民爭利,受大者不得⟦◈取⟧小。
客有遺相〖+魚〗者,相不受。客曰:“聞君嗜〖+魚〗,遺君〖+魚〗,何故不受也?”
相曰:“以嗜〖+魚〗,故不受也。今為相,能自給〖+魚〗;今受〖+魚〗而免,誰復給我〖+魚〗者?吾故不受也。”
食茹而美,拔其園〖+葵〗而棄之。見其家織布好,而疾出其家婦,燔其機,雲“欲令農士工女安所讎其貨乎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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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奢縱父伏法
石奢者,楚昭王相也。
堅直廉正,無所阿避。
行縣,道有殺人者,相追之,乃其父也。
縱其父而還自系焉。
使人言之王曰:”殺人者,臣之父也。夫以父立政,不孝也;廢法縱罪,非忠也;臣罪〖[當死〗。”
王曰:“追而不及,不當伏罪,子其治事矣。”
石奢曰:”不私其父,非孝子也;不奉主法,非忠臣也。王⟦○赦⟧其罪,上惠也;〖[伏誅〗而死,臣職也。”
遂不受令,自刎而死。
李離過殺自刑
李離者,晉文公之理也。過聽殺人,自拘〖[當死〗。晉文公曰:“官有貴賤,罰有輕重。下吏有過,非子之罪也。”
李離曰:“臣居官為長,不與吏讓位;受祿為多,不與下分利。今過聽殺人,傅其罪下吏,非所聞也。”
辭不受令。晉文公曰:”子則自以為有罪,寡人亦有罪邪?”
李離曰:“理有法,失刑則刑,失死則死。公以臣能聽微決疑,故使為理。今過聽殺人,罪〖[當死〗。”
遂不受令,伏劍而死。
太史公論贊
::: 太史公曰
太史公曰:孫叔敖出一言,郢市復。
子產病死,鄭民號哭。
公儀子見好布而家婦逐。
石奢縱父而死,楚楚昭王名立。
李離過殺而伏劍,晉晉文公以正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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贊
::: 贊
奉職循理,為政之先。
恤人體國,良史述焉。
孫叔敖、子產,自昔稱賢。
拔〖+葵〗一利,⟦○赦⟧父非𠎝。
李離伏劍,為法而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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